从“弃电量”“弃电率”到“利用率”,再到“合理利用率”,评估新能源消纳的指标正悄然发生变化。
(来源:电网头条 作者:韩煦)
3月30日,国新办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,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在回应如何保障新能源消纳问题时,提到“要科学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”这一举措。
这是官方首次明确提“合理利用率”这一说法。
实际上,官方对新能源利用率的相关探索早有迹象。
2010年以来,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大幅度增长,相应的输电通道等保障机制却没及时跟上,到2017年前后,弃风弃光已严重制约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在此背景下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,定下了2020年平均风电、光伏发电、水能利用率95%的目标。
该行动计划也针对清洁能源消纳问题集中在少数重点省份的特点,将目标分解,提出了分省份的年度消纳目标。如西北风光大省新疆、甘肃的利用率目标相对较低,东部河北省则较高。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作有意识地开展合理利用率的探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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